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⒈ 袭职与替职。亦专指袭荫官职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土司·土官承袭》:“武官袭替,例有貲为凭,其纪载生时邻佑,及收生妇人甚详,盖防异姓假冒及乞养之溷也。”明 徐渭 《送推府王公序》:“兵部固多司,武选为大;武选固多事,袭替比试为大。”《明史·职官志一》:“武选掌衞所土官选授、陞调、袭替、功赏之事……岁凡六选。有世官,有流官。世官九等,皆有袭职,有替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