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复姓。
⒈ 复姓。参阅《通志·氏族四》。
引《汉书·杜延年传》:“治 燕王 狱时,御史大夫 桑弘羊 子 迁 亡,过父故吏 侯忠吴。”颜师古 注:“姓 侯史,名 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