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⒈ 账簿。
引《南史·羊希传》:“官品第一第二听占山三顷;第三第四品二顷五十亩;第五第六品二顷;第七第八品一顷五十亩;第九品及百姓一顷:皆依定格,条上貲簿。”《新唐书·牛僧孺传》:“俄而 弘、公武 卒,孙弱不能事,帝遣使者至其家,悉收貲簿,校计出入。”
⒈ 帐簿。
引《新唐书·卷七四·牛僧孺传》:「俄而弘、公武卒,孙弱不能事,帝遣使者至其家,悉收赀簿,校计出入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