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房屋的修建。
引《诗·豳风·七月》:“我稼既同,上入执宫功。”朱熹 集传:“宫,邑居之宅也……功,葺治之事也。或曰:公室官府之役也。”宋 陆游 《居三山时方四十余今三十六年久已谢事》诗:“陂塘趋版筑,垣屋讫宫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