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⒈ 法度义理。
引《韩非子·说疑》:“此十二人者之为其臣也,皆思小利而忘法义。”《韩诗外传》卷四:“封 黄帝 之子十九人,非法义也。”宋 叶适 《黄观复墓志铭》:“应事必於法义,虽足以通於变故仓猝,不用也。”
1.法师辩才无碍,风趣幽默,时常将深奥的佛法义理融汇于通俗易懂的言谈中,为佛教事业尽心尽力。
2.戒庄严故,能生一切佛法义利,满足大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