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右券。
引《礼记·曲礼上》:“献粟者执右契。”郑玄 注:“契,券要也。右为尊。”《战国策·韩策三》:“安成君 东重於 魏,而西贵於 秦,操右契而为公责德於 秦 魏 之主。”鲍彪 注:“左契,待合而已;右契,可以责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