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鸟名。即子规。
⒈ 鸟名。即子规。按,“雉”实为“鳺”字之讹。参见“秭鳺”。
引宋 梅尧臣 《留题可及明心堂》诗:“秭雉已先号,卉木蕚渐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