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犹官爵。
引唐 吕温 《道州刺史厅后记》:“若冠綬命秩之差,则有格令在;山川风物之辨,则有图牒在。”宋 曾巩 《王瑛杨宗立三班借职制》:“是用从尔之请,锡之命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