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亦作“山址”。
⒉ 山脚。
⒈ 亦作“山址”。山脚。
引汉 焦赣 《易林·小畜之咸》:“原出陵足,行於山趾。”唐 李翱 《独孤常侍墓志》:“公寿何迫,百年中止,丧车东去,託骨山趾。”元 邓牧 《伯牙琴·雪窦游志》:“次 妙高臺,危石突巖畔,俯视山址,环凑不见来路。”清 顾炎武 《北岳辨》:“恒山 之绵亘几三百里,而 曲阳 之邑於平地,其去山趾又一百四十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