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古代州郡年终向朝廷汇报情况的簿书。
引《商君书·禁使》:“夫吏专制决事於千里之外,十二月而计书以定事。”唐 刘知几 《史通·史官建置》:“汉 法,天下计书先上太史,副上丞相。”宋 陈傅良 《冯司理墓志铭》:“君偕计书上名于礼部,两家奉酒相劳苦。”清 方履籛 《<河内县志>叙传》:“汉 时计书,既上太史,郡国地志,固亦在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