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考订典籍。
引南朝 梁 沉约 《论谱籍疏》:“於是东堂校籍,置郎令史以掌之。”宋 陆游 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三:“若水 乘驛赴闕,命以道官,至 蕋珠殿 校籍,视殿修撰。”明 唐顺之 《寄姜白二子》诗:“画省熏香行载槖, 石渠 校籍坐然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