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官邸。
引《宋史·外戚传中·李用和》:“初未有居地,詔寓馆 芳林园,用和 固辞,又假以 惠寧坊 之官第。”元 戴良 《次益都》诗:“白杨夹轨路,黄茅结官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