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主掌册籍。
⒉ 早已定居的住户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徵梦·甲戌状元》:“﹝ 杏源 ﹞云顷梦为 都城隍 摄去,大怒见詰,汝何人,敢以淫媟事上瀆。亟呼主籍者检其禄,则註定甲戌科状元,官至吏部左侍郎,年七十九岁。”
引陶成章 《浙案纪略·濮振声传》:“该地居民遂分为三种状态,其第一种曰主籍,係军兴前之旧居,俗称曰老百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