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嫡嗣。指正妻所生的长子。
引《左传·文公七年》:“舍适嗣不立而外求君,将焉寘此?”陆德明 释文:“适,本又作嫡,同,丁歷反。”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赵衰 既反 晋,晋 之妻固要迎 翟 妻,而以其子 盾 为适嗣。”《汉书·杜钦传》:“今圣主富於春秋,未有适嗣,方乡术入学,未亲后妃之议。”《东周列国志》第四四回:“且求赐 公子兰 为敝邑之适嗣,以终上国之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