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指符敕等公文的题签。
引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:“﹝尚书省﹞郎中各一人,从五品上,员外郎各一人,从六品上。掌付诸司之务,举稽违,署符目,知宿直,为丞之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