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⒈ 年幼的孤儿。
引《管子·四时》:“一政曰,论幼孤,舍有罪。”《汉书·景帝纪》:“老耆以寿终,幼孤得遂长。”晋 潘岳 《杨仲武诔》:“恤养幼孤。”
引《汉书·卷五·景帝纪》:「老耆以寿终,幼孤得遂长。」《文选·潘岳·杨仲武诔》:「操行甚高,恤养幼孤,以保乂夫家,而免诸艰难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