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贤明的名声。
引唐 杜甫 《章梓州橘亭饯成都窦少尹》诗:“衰老应为难离别,贤声此去有辉光。”明 李开先 《送王杏里上京改任》诗:“歷官籍籍著贤声,藩臬迟迴半此生。”清 吴锡麒 《消夏第四集分得咏史乐府·夫人城》:“刺吏著威名,阿母有贤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