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谓触犯刑法。丽,通“罹”。施行刑罚;以刑法惩治。
⒈ 谓触犯刑法。丽,通“罹”。
引《书·吕刑》:“越兹丽刑,并制,罔差有辞。”蔡沉 集传:“於丽法者辞为差别,皆刑之也。”宋 司马光 《论西夏札子》:“则徒使边民丽刑者众,狱犴盈溢,而私市终不能禁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