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清代称刑部直接承办的案件。
⒈ 清 代称刑部直接承办的案件。
引陈夔龙 《梦蕉亭杂记》卷一:“秋审处部案纍纍,每日提审时许,即须带回收禁,腾出法庭,办理部中案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