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停止论议;罢论。
引宋 朱熹 《乞追还待制职名并自劾奏状五》:“后虽罢议,无所施行,然在私心,岂容自昧。”蔡东藩 《唐史演义》第三五回:“武氏 嘉他谦让,欲加厚赐, 仁杰 固辞,才算罢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