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⒈ 为婴儿命名。引申为婴儿时期。语出《礼记·内则》:“子生三月,父执子之右手,咳而名之。”陆德明释文:“孩字又作咳。”
⒈ 为婴儿命名。引申为婴儿时期。
引语出《礼记·内则》:“子生三月,父执子之右手,咳而名之。”陆德明 释文:“孩字又作咳。”唐 元稹 《招讨镇州制》:“因念自孩名之逮于羈丱,十三年不能为成人,岂忍一朝之忿,驱而杀之。”
1., 该男孩名叫都道博杰瑞米,最后一次见到他时,他正在他家附近洪泛红树林的沼泽边玩耍,此处位于北部的昆士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