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脚朝上头朝下。谓颠倒失所。
⒉ 翻倒,倒转。
引《易·鼎》:“初六,鼎颠趾。”王弼 注:“鼎之为物,下实而上虚。而今阴在下,则是为覆鼎也;鼎覆则趾倒矣。”孔颖达 疏:“趾,足也……初六居《鼎》之始,以阴处下,则是下虚上实而鼎足倒矣。故曰鼎颠趾矣。”
引清 赵翼 《子才过访草堂见示近年游天台雁荡黄山匡庐罗浮诸诗流连竟喜赋》诗之二:“颠趾倘不虞,虀粉付一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