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枉曲背理。
引《后汉书·李固传》:“政有乖枉,遇人无惠者,免所居官。”南朝 宋 谢灵运 《陇西行》:“胡为乖枉,从表方圆。”黄节 注:“乖背枉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