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亦作“优幸”。
⒉ 犹优宠。
⒈ 亦作“优倖”。犹优宠。见“优幸”。
引宋 范仲淹 《乞小郡表》:“处於善藩,已多优幸,带兹近职,深未遑寧。”宋 欧阳修 《蔡州再乞致仕札子》:“而臣若蒙哀怜,得遂其请,则上不损朝廷之体,下不失优倖之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