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古代乡里的公共教育场所。
引《公羊传·宣公十五年》“什一行而颂声作” 汉 何休 注:“一里八十户,八家共一巷,中里为校室……十月事讫,父老教於校室。八岁者学小学,十五者学大学,其有秀者移於乡学。”章炳麟 《訄书·禁烟草》:“犯禁,三亩者伏通衢,五亩捶,十亩罚白金五两,二十亩官笞之,没其地,入里校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