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羹和饭。
引《礼记·内则》:“羹食,自诸侯以下至於庶人,无等。”郑玄 注:“羹食,食之主也。”孔颖达 疏:“食,谓饭也。言羹之与饭,是食之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