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收取聚集。
引《管子·幼官》:“十二,白露下,收聚。”宋 沉作喆 《寓简》卷一:“分命 和 仲 典治西方之政,而收聚百穀也。”明 胡应麟 《少室山房笔丛·艺林学山四》:“钟有收聚之义。”
1., 若我之器精甲坚兵强马壮,俟军纪行于内而胆气溢于外,而求战雁门之收聚,至投石超距而用之,则无往而不利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