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私人的礼法。
⒈ 私自制作。
引《新唐书·柳公绰传》:“置权量於东西市,使贸易用之,禁私製者。”私人的礼法。 《文选·潘岳<悼亡诗>》:“改服从朝政,哀心寄私制。”李周翰 注:“改凶服从朝政之吉服,哀心不易,私存其礼也。制,礼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