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客舍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遗人》:“凡国野之道,十里有庐,庐有饮食,三十里有宿,宿有路室,路室有委。”贾公彦 疏:“路室,候迎宾客之处。”《楚辞·东方朔<七谏·怨世>》:“路室女之方桑兮, 孔子 过之以自侍。”王逸 注:“路室,客舍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