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年龄。
引《文选·颜延之<赭白马赋>》:“齿歷虽衰,而艺美不忒。”李善 注:“《尔雅》曰:‘歷,数也。’”章炳麟 《箴新党论》:“翰林院之尊先辈,逾於三老五更,不计齿歷之高下,学术之浅深,惟入选后先是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