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公猪。
引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:“会 北地 浩商 为 义渠 长所捕,亡,长取其母,与豭猪连繫都亭下。”章炳麟 《新方言·释动物》:“今 湖北 谓牡豕为豭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