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过分花费;不正当的花费。
引《后汉书·皇后纪序》:“自 武 元 之后,世增淫费,至乃掖庭三千,增级十四。”南朝 梁武帝 《霸府禁奢令》:“且淫费之后,继以兴师,巨桥鹿臺,凋罄不一。”宋 苏轼 《渔樵闲话录》下篇:“剥人之膏血,以充无名之淫费,非虎哉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