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⒈ 犹抢亲。
引清 赵翼 《陔馀丛考·劫婚》:“村俗有以婚姻议财不谐而纠众劫女成婚者,谓之抢亲。”《北史·高昂传》:“昂 兄 乾 求 博陵 崔圣念 女为婚, 崔 不许。 昂 与兄往劫之,置女村外,谓兄曰:‘何不行礼?’於是野合而归,是劫婚之事,古亦有之。然今俗劫婚皆已经许字者。 昂 所劫则未字,固不同也。”
⒈ 抢亲。
例如:「鲁智深一听说山大王要来桃花村劫婚,便仗义相助刘太公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