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定名称;建名号。
⒈ 定名称;建名号。 北魏 郦道元 《水经注·浊漳水》:“其水又东歷 邯郸 阜, 张晏 所谓 邯山 在东城下者也。曰‘单’,尽也。城郭从邑,故加‘邑’。
引邯郸 之名,盖指此以立称矣。”北魏 杨衒之 《洛阳伽蓝记·追光寺》:“畧 前未至之日,即心立称,故封 义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