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⒈ 帝王祭祀五谷神的社宫。
引《汉书·郊祀志下》:“‘圣 汉 兴,礼仪稍定,已有官社,未立官稷。’遂於官社后立官稷,以 夏禹 配食官社, 后稷 配食官稷。”颜师古 注引 臣瓒 曰:“高帝 除 秦 社稷,立 汉 社稷,《礼》所谓太社也。时又立官社,配以 夏禹,所谓王社也。见《汉祀令》。而未立官稷,至此始立之。 世祖 中兴,不立官稷,相承至今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