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种植草木之事。建立事业。
⒈ 种植草木之事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闾师》:“凡任民,任农以耕事,贡九穀;任圃以树事,贡草木。”
⒉ 建立事业。
引《荀子·富国》:“事业所恶也,功利所好也,职业无分,如是,则人有树事之患,而有争功之祸矣。”杨倞 注:“树,立也。若无分,则人人患於树立己事而争人之功,以此为祸也。”